5/25/2007

Life

又開始慌了。

發覺自己面對的是無可知的未來,真正的一無所知,太多的變數讓Logistic regression像是發了酒瘋似的再也不能清醒的判斷出因子間的關係。在統計資料的時候我們可以collect a lot of data,But what about life?在生命中我們只能仔仔細細甚或隨隨便便的活過一次,是的,Only single chance。

我發了瘋似的挑戰自己的極限,精神與體力上的極限,甚至是理智上的極限,我想要在挑戰自己極限的過程中拿到大量的data,卻沒想到這樣一步一步的把自己丟入深不見底的窟窿中。誰來救贖我?誰來把我從井中拉出?誰來給我關鍵的繩索?這個又是一群難解的問題。

問人的話大概得到的答案就是:自己。可是過度強調自己的時候卻違背了人是活在社會中,是群體動物的這件事。

課本上沒有教的知識,共筆上沒有說明的經驗,老師口中說不出的理論才是最困難的。

桑多‧馬芮《餘燼》

「你也相信,我們生命的意義來自激情,它突然侵襲我們的心靈、靈魂和身體,不管生命中發生了那些其他事情,它永遠在我們裡面燃燒嗎?我們若體驗了這麼多,或許 我們並不算活得毫無價值?激情真的是如此深刻、可怕、輝煌和野蠻?它的重點真是在於渴求任何一人,還是渴求慾望本身?問題就是這個。或許,它的重點在於, 渴求特定的一人,單一神秘的另一人,一旦碰上,就是永遠,無論對方是善良還是邪惡,還有,我們情感的強度與這人的特質或行為全然無關?」

- 桑多‧馬芮《餘燼》

5/12/2007

承認自己的狹隘與卑劣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李茂生

承認自己的狹隘與卑劣

              本文作者為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李茂生

  我初中成績滿堂紅,現在卻是台大法律系教授。如果你遇到當年那樣的我,對他說「我喜歡你」,對他說「我教你讀書」,有用嗎?我想是沒有用。

  當年有人容忍我,容忍我的行徑,認為我的行徑有另外一種意義,堅持不干涉我的人生,只是從旁不停騷擾我、刺激我,讓我去發展自己的思考。

  我本來不會思考,但是有了刺激,我就會思考了。當我思考的時候,有人圍在四周,一層一層的支援我。我不知他們為什麼要支援我,是基於愛,還是為了贖罪(覺得我被逼到這地步,是他的過錯),但是我的的確確得到了支援。

  我留日九年,二十八歲到三十七歲,那是我人生最光輝、最燦爛的日子,之間只在台灣住了兩個月。回台灣快九年了,中文逐漸流利,但是,我已將近二十年沒有認真地看過中文書,我為什麼不看中文書?因為對我而言,那兒沒有刺激,對於我的思考沒有幫助。

  或許你們會認為我自大。但是真的,現在台灣我所能找到的論文,所有的文字,包括電視節目等等,大體上對我而言都不構成剌激,我都沒有反應。這不是因為這些中文資料沒有知識性或沒有意義,而是面向過於單調,不會觸發我的進一步思考,於是感覺到無趣。

  我任教職,想教給學生的,無非是「了解自己眼光多麼狹隘」,了解「自己內心多麼卑劣」。我不灌輸技術性知識,我只是做為一種刺激碰到過的另類刺激,並且期待他們能夠有自己的思考。

  我對大學一年級新生說:「你們為什麼念法律系?」一大堆同學說:「我們要實現正義!」我再問:「好!你要實現正義,請問哪一條法律可以讓你實現正義?」他們答不出來。

  我開始舉例:「陳進興殺了好幾個人,要被處以五次死刑;有一家航空公司為了賺錢,不管會不會失事,勉強起飛,結果死了四、五百人,合起來十年殺了千人,有沒有人被判死刑?請問什麼叫做正義?」

  我又說:「一個台大學生到店裡順手牽羊,請問會怎樣?在警察局證明他念台大之後,被送到台大學生輔導組『懲戒』;一個中輟生在街上扒竊,被抓到會怎麼樣?馬上移送法辦,一星期內被起訴,請問什麼叫做正義?社會地位就是正義?」

  學生啞口無言。有個同學說:「我學法律是為了保障自己。」我說:「你在路上開車和人家對撞,對方下車,手拿扁鑽,你要怎麼辦?拿出《六法全書》法律能保障你?」我追問:「請問你為什麼要唸法律系?」

  同學到這時候,不得不承認:「二十幾歲月入數十萬元,三十幾歲擁有幾千萬資產,四十五歲退休環遊世界;我,為什麼不唸法律系?」

  我是想透過這樣的對話,讓同學理解或承認自己的現在,如果我給予的刺激有作用,那同學就有可能會在學習知識性的法律之前,先進行對於法律的思考。在用法律之前,先理解為什麼要有法律,法律有什麼作用,我為什麼要學習法律。

  當一個人有地位使用法律時,法律會基於這個地位而被解釋,所以當一個自大的人在使用法律時,那法律就會變得非常恐怖。以前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就是這樣子的法律,它沒有辦法限制使用者的支配意圖。

  我花了四年的時間修改〈少年事件處理法〉,企圖盡可能改變現有的規範,但我改變不了人性!只有自己能夠改變自己,前提是社會中存在著多樣化的刺激,或許某一個刺激就能夠觸發某個人的思考,並且更進一步改變他自己。

  而〈少年事件處理法〉就是一種提供各種刺激的規範,這個法律並不想要去改變任何一個少年或其他參與法律運作的任何一個人的思考或行動模式,但是這也是一個不會絕對地受到使用法律的人的社會地位影響的法律。

  前提是,使用這個法律的人不要去曲解這個法律的意義,不要企圖利用法律將自己的社會觀、價值觀等灌輸到少年身上。

  各位即將成為這個法律運作上的一環,而這個課程的用意就在於讓各位有心理準備,不要讓你優越的社會地位曲解了法律的意義,也期待各位在新的法律之下,能夠有所斬獲。

5/07/2007

熊寶貝

星期天的下午 陽光變得太有溫度
我們都在家裏找不到去處
於是我們決定環島旅行去吧
結果卻找不到地圖

星期的的下午 找不到地圖的下午
最後和大富翁一起迷路
環島旅行一周後 我贏了好多虛擬的幸福

其實我也不是很在乎到底去哪裡
只是想和你整天呆在一起
就算是只能一起做夢 也沒有關係

其實我也不是很在乎到底去哪裡
只是想和你整天呆在一起
就算是只玩無聊的遊戲 我也不 不會介意


It's the song that can calm me down.This kind of music is used to be sung by Damien Rice,an Ireland singer.Now, the BEARBABES just take the place of him.The music vedio above is not good enough,but you can tell the beautiful sound.

5/03/2007

反省自己

我一直好像都倚賴著自以為還不錯的記憶力在應付考試,真的是在應付而已。

考完試過一段時間記得的也沒有剩下多少,不是說要跟別人比起來還有多少,要比就要跟自己比,要卓越也是要比過去的自己還要卓越,我發現自己實在是太無能了。

喬凱記憶力好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可是大家都看到他背後的努力的嗎?他每天從八點唸書念到一點,中間幾乎沒有間斷,每天,每天。反觀自己呢?時間少的可憐,專心程度差得可怕,這樣還希望自己能夠考好?這樣還希望自己能夠學的好?我想這樣答案應該很明顯了。

我要想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然後去追求,我高中的時候想要考試順利,所以我把所有力氣都拿來唸書,那時候真的不錯。現在大學有一堆事情要我處理,我也把精力分散了,在這種情況下怎麼可以跟高中一樣的希望自己考的好呢?我要重新想一想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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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只知道他每天晚上回宿舍都是在唸書
也不怎麼出去 大概只有假日吧...有時上上bbs看文章
好像有問過說假如心情不好的時候該怎麼辦..
他說他也會有情緒不好的時候
但是會用理性把情緒壓下去
當時就覺得非常佩服他...因為自己真的很難做到這一點
但是你說像高中時那樣把時間全部拿來唸書
我覺得會失去很多在大學可以得到的東西
畢竟高中和大學不一樣
高中很封閉 就像是為了考上一所好大學而設立的
但是上了大學 並不是就只是為了學歷或是將來有份好工作或好薪水而存在
大學的性質本來就是很開放多元的
就像你認識的許多你很喜歡的人一樣 在高中也許很難做到這點
你有時也會不認同那些整天關在房裡念書不跟人打招呼的何汶聰一樣
有時候並不是說完全不顧其他世界
也並不是說專注於一項就就會忽略另一項
只是比例上的問題
當然能夠同時都兼顧是最完美的 只是能力的問題
而什麼叫作完美每個人的定義也不一樣
你說喬凱很專注在課業上
但是相對的 他的社交圈遠遠不及於你
也不能像你這樣常常跟朋友聊天或是出去玩 也許不像你那麼快樂
如果說這只是取決於每個人的選擇
那麼 就選一個你自己最想要 或是讓自己最快樂的方式也不錯
雖然我們不能總是按照著自己的選擇活著
也許你用喬凱的方式生活 但是你會不快樂
喬凱用你的方式生活 也許也不快樂
你很自由 選擇也很自由
只是突然想到 你也知道我很笨
也不太會講話..所以看看就好...